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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庐江县:“三维联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本报讯 今年以来,安徽省庐江县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财政局就有关工作及风险事项提示》文件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庐江县公管中心强化政府采购见证工作,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功能,严禁在资格条件、评分标准中设置妨碍公平竞争的条款,坚决打破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破除各种隐性壁垒,规范政府采购交易秩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在强化采购文件审核方面,庐江县公管中心要求采购人对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严格把关,规范文字表述,防止出现错别字、金额单位错误等问题。同时,庐江县公管中心在开展见证工作时,对采购人已审核的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减少后期答疑更正,缩短交易周期,提升服务效率。
在推进合同备案管理方面,庐江县公管中心采取网上远程协助、录制视频指导、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助力采购人公开合同。并要求采购人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签订合同,并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依法公开,防止超期进行合同公告。
(卢敏 徐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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